服務條款
本條款由沃爾數位行銷(法人名稱:季節影像事業有限公司,統一編號 90199592,以下簡稱「本公司」)訂定,適用於本網站 ever-classic.com 的使用,以及本公司提供之官網建置與在地 SEO、影像拍攝與社群經營、廣告投放代操、AI 客服自動回覆等服務。
本條款為通則。個別合作以雙方簽署之合約或經確認之報價單為準;合約或報價單未約定之事項,適用本條款。
最後更新日:2026 年 9 月 1 日
壹、網站使用條款
一、使用本網站即表示同意本條款
當您進入並使用本網站,即視同您已閱讀並同意遵守本條款,以及著作權、商標權、營業秘密、個人資料保護等相關法令規定。若您不同意本條款,請停止使用本網站。
二、智慧財產權
本網站所刊載的文字、圖片、影片、標誌、商標、版面設計與程式,其著作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均屬本公司或合法權利人所有。未經本公司事前書面同意,不得重製、改作、散布、公開傳輸或作為商業使用。引用本網站內容時應註明出處,且不得使人誤認與本公司具有合作或授權關係。
三、使用者應遵守的事項
- 不得利用本網站從事違法行為,或進行恐嚇、誹謗、騷擾、冒犯他人之活動。
- 不得以非經授權之方式存取本網站系統、資料或程式。
- 不得上傳含有病毒或惡意程式的內容,或以任何方式干擾、破壞本網站的正常運作。
- 不得以自動化程式大量擷取本網站內容。
四、外部連結
本網站可能提供其他網站或平台的連結。該等網站的內容、正確性與有效性由其各自負責,本公司不因此承擔責任。
五、本網站內容的變更
本公司得隨時增修本網站的內容與功能。本條款如有修訂,將公布於本頁並更新最後更新日;修訂後的條款自公布時生效。
貳、服務通則
六、服務範圍
- 一次性建置:官網建置、形象影片、平面攝影。
- 每月方案:依方案內容包含網站維護、Google 商家管理、圖文、短影音、Meta 廣告代操、AI 客服、策略顧問等項目。
- 年度項目:在地 SEO、AI 客服。
各方案的實際內容、數量與金額,以雙方確認的合約或報價單為準。
七、合約期間與費用
- 每月方案採 12 個月合約、按月支付;選擇年繳一次付清者,享 95 折優惠。
- 報價均為含稅價。行銷方案月費 30,000 元為最低承接金額,未達此金額者僅承接單次專案(AI 客服單買不受此限)。
- 在地 SEO 為年約項目,服務期間自約定關鍵字進入 Google 搜尋首頁後起算一年。
- AI 客服與在地 SEO 僅提供予年約客戶。AI 客服單獨購買者,另收建置費並採 12 個月年約。
八、廣告費用
廣告投放代操服務中,廣告費用由客戶自行綁定信用卡直接支付廣告平台,不經本公司帳務,本公司不代收亦不代墊。本公司收取的月費為代操服務費,不含廣告費。廣告平台的扣款紀錄由客戶自行於其帳戶查閱核對。
九、影音支數、遞延與加購
- 每月影音支數依方案約定。當月未使用完畢者可以遞延,年約總支數不變。
- 遞延的支數應併入後續拍攝日一併完成,不另行安排出動;單一拍攝日的總量上限為 10 支。
- 年約到期時仍未使用的支數即失效,不予退費或折抵。
- 加購額外短影音為每支 8,000 元。加購後單一拍攝日的總量上限同為 10 支;超過上限或需另行安排拍攝日者,加收出動費 5,000 元。
- 加購影音的交付時程另行約定,不適用方案內影音的交付時程。
十、交付、修改與驗收
- 各項服務的交付時程、修改次數、成效回報頻率與訊息回覆時效,均依個別合約或報價單約定,並於合作開始前與客戶確認。
- 客戶應於本公司交付後的約定期間內確認;逾期未提出具體修改意見者,視為驗收通過。
- 超出約定次數或範圍的修改,本公司得另行報價。
十一、客戶的配合義務
- 提供拍攝所需的場地、人員、產品與必要資訊,並協助安排拍攝時間。
- 提供本公司執行服務所需的帳號權限(如網站後台、廣告帳號、社群專頁、商家檔案)。
- 提供的文字、影像、商標、證照等素材,客戶應確保其擁有合法權利或已取得授權;因素材權利瑕疵所生之爭議與損害,由客戶負責。
- 因客戶未能及時提供上述配合事項而導致的時程延誤,交付期間順延,不計入本公司的違約。
十二、成果的權利歸屬與使用
- 客戶付清該項服務款項後,本公司交付的影音、圖文與網站成果,得由客戶用於其自身的行銷與宣傳用途。
- 本公司保留於製作過程中所使用之工作檔、範本、程式與方法論的權利。
- 本公司如需將成果用於自身的作品集、提案或社群,僅使用客戶已公開發布的內容,且事前取得客戶同意。
- 入鏡人員的肖像使用,依本公司隱私權與個人資料保護政策第七點辦理。
十三、成效的說明
搜尋引擎排名、廣告成效、社群觸及與互動數,受演算法、市場競爭、季節、預算規模與客戶自身條件等多項因素影響。本公司依專業方法執行並持續優化,但不保證特定的排名、曝光、名單數量或營業額成長。如個別合約就特定指標另有約定者,從其約定。
十四、個人資料的處理
本公司於提供服務過程中處理個人資料的方式,以及客戶與本公司各自的角色與義務,詳見隱私權與個人資料保護政策。客戶提供予本公司處理的顧客個人資料,應由客戶確保其蒐集、處理與利用具備合法依據。
十五、保密
雙方對於因合作而知悉他方之營業、技術、客戶、價格等未公開資訊,均負保密義務,非經他方同意不得洩漏或用於合作目的以外之用途。本義務於合作結束後持續有效。
十六、合約的終止與續約
- 年約期間內提前終止者,本公司不收取違約金,惟客戶應補回已享有的折扣差額(例如年繳折扣、方案綁定所產生的優惠)。
- 已完成的服務與已產生的費用,不予退還。
- 合約到期前雙方均未表示終止者,自動續約一年;續約價格得予調整,調幅以不超過 5% 為限,本公司將於續約前告知。
- 一方有重大違約情事,經他方以書面通知限期改善而未改善者,他方得終止合約。
十七、責任限制
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因本公司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外,本公司就本服務所負的賠償責任,以客戶就該項服務實際已支付予本公司的金額為上限,且不包含間接損害、營業損失或預期利益的損失。
十八、不可抗力
因天災、疫情、戰爭、罷工、法令變更、電信或第三方平台服務中斷等不可歸責於雙方之事由,致服務無法履行或延誤者,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,並應盡速協商後續處理方式。
十九、準據法與管轄
本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。因本條款或本公司所提供服務所生之爭議,雙方應先本於誠信協商解決;協商不成時,合意以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二十、聯絡本公司
沃爾數位行銷(季節影像事業有限公司)
電子郵件:ecstudio2019@gmail.com
電話:0983-377-775
服務時間:週一至週五 10:00–18:00
